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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卡车
1930年代早期,沃尔沃一跃成为(质量可靠但样式保守的)轻型及中型卡车的既定制造商,也被认为是融入现代设计的重型卡车(小批量)制造商。
从一开始到1932年之间,沃尔沃轻型、中型卡车还采用双轮制动及木辐车轮,不属于现代先进技术。很显然,需要制造出更小更现代的卡车型。应运而生的LV71和LV73系列卡车被证明大受欢迎,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种系列的卡车产品帮助确立了沃尔沃卡车专业生产厂的形象,并经常销往离瑞典很遥远的国家(因当时欧洲各国均有自己的卡车制造商,车辆出口业务的竞争异常激烈)。
LV71和LV73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底盘,应付不同的运输用途。(LV72和LV74与LV71和LV73相似,只是轴距更长)。这两种卡车中更受欢迎的系列是LV71/LV72(更*),它们主要用于公路运输,而LV73/LV74拥有更大的**载余量,所以更适合于**载野外建筑运输用途。
LV71和LV73的机械零件是常规通用件,用于侧气门发动机,4档变速箱和单级减速后桥。性能良好但可能不是较大马力的(如有更大功率的需求,则可选择配备更大马力的**置气门汽油机或Hesselman发动机的LV66和LV68卡车)。
驾驶室前
尽管在美国等地只把带驾驶室前发动机盖的卡车才称为传统式卡车,但将发动机安入于驾驶室/座椅下方也不失为一种布置方案(事实上1896年发明出的世界上**台卡车就采用了这种结构,将驾驶员座椅布置于发动机上方)。
1930年代早期,奔驰在当时欧洲糟糕路面上的卡车数量不断增加,出于对公路系统的养护要求,因而更严格地限制了轴荷压力值。为了解决让发动机置放于前桥上方且驾驶室置于发动机后方的卡车布置中各桥间轴荷值更平均的难题,研发出了没有驾驶室前机盖的F型卡车。
沃尔沃对应用这种基本构造产生了兴趣,并由此在1933年荷兰阿姆斯特丹汽车展上推出了LV75车型。LV75很快就在像垃圾储运这样的**运输应用领域*受市场欢迎,但其较基本的用途则是作为乡村交通中的轻中型公交车底盘来使用。
LV75采用一种听起来象是1990年族概念设计方法的理念来进行设计的。总体来说,底盘采用了与LV74卡车相同的65bhp侧气门汽油机。但设计者为了补偿加重分担到前桥上的GVW,选用了重型LV68系列卡车的前桥。
但LV75系列卡车不得不作为沃尔沃F型卡车系列的一个特例一直生产到1950年代中期,但用作公交车后,其外型很快改变了。从1935年开始,沃尔沃的公交车型均将发动机安置于公交车身内部或下方